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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谭海国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作者: 编辑:陈俊杰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5日 14:53

一审 李晨雨 二审 罗晓萌
三审 陈俊杰 摄影

    谭海国,男,金融与法律学院金融学专业2022专升本学生,学号:202213012001

2023年12月28日下午,该生因感情问题,与本班同学发生感情纠纷,出现伤害他人(未致伤)的行为,且影响到该同学期末考试,造成不良影响。

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且该生事后能深刻认识错误并有悔改意愿,根据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桂院政学工[2023]47号第一百零条第()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谭海国同学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为8个月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9月3日), 处分到期后按相关规定可予以解除。

 

金融与法律学院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