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2026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高校英语应用能力B级考试将于6月13日—14日(星期六、星期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级别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大学英语四级(CET-4) | 6月13日 上午9:00—11:20 | 至善楼一区二楼至五楼、三区四至五楼、二区三楼考场 |
大学日语四级(CJT-4) | 6月13日 上午9:00—11:10 | 至善楼一区一楼、二区三楼考场 |
大学英语六级(CET-6) | 6月13日 下午15:00—17:25 | 至善楼一区二楼、二区三楼考场 |
大学日语六级(CJT-6) | 6月13日 下午15:00—17:10 | 至善楼一区一楼、二区三楼考场 |
英语应用能力B级(PRETCO-B) | 6月14日 下午15:00-17:00 | 至善楼一区二楼、二区三楼考场 |
二、考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听力考试注意事项。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英语应用能力(B级)考试听力部分,采用调频收听方式,调频频率FM85.1兆赫。请每位考生认真检查自己的收音机是否具有该频率,提前准备和调试好收音设备。大学日语四、六级听力采用集中播放形式。英语应用能力B级考试试题的第一部分即为听力考试,各考生注意按时入场,提前做好准备。
(二)考试证件要求。考生考前检查考试证件“两证”(准考证、身份证)是否齐全,两证不齐者,不予进场。身份证遗失的,可凭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临时身份证明须由公安部门出具,包含有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公安部门公章,并且在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广西户籍考生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非广西户籍考生登录户籍所在省份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准考证遗失的可以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也可以到教务处打印。
(三)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听力考试专用耳机、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进入考场。严禁携带书籍、资料、包(袋)、具有无线接收或发送功能的设备(如手机、智能眼镜、蓝牙耳机、智能手表、电子手环及各类新型智能穿戴设备等)、计时工具(包括机械表、石英表、电子表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场(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按时到达考点。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午8:30开始,14:30开始)入场。上午9:00后,15:00后,禁止入场,作缺考处理。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考试文具及违禁物品检查等。考生进入考场履行签到手续后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角。
(五)本次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仍使用“多题多卷”考试模式,试卷类型通过试题册背面的条形码粘贴条区分,考试时,由考生将条形码粘贴至答题卡1上的相应位置。凡未按规定粘贴条形码,将没有作答成绩。
(六)填涂信息前请认真检查答题卡1、答题卡2、试题册有无质量、印刷等问题,有问题请立即举手报告。确认无误后,将试题册背面上的条形码揭下后粘贴在答题卡1的条形码粘贴框内并填写(涂)试题册封底、答题卡1和答题卡2上的学校名称、姓名及准考证号等信息。只能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用HB-2B铅笔涂黑相应的信息点。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
(七)高校英语应用能力B级考试为A、B卷。请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学校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HB-2B铅笔涂黑试卷代号、准考证号。
(八)考生未经监考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按违规处理。考生不论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后,都不得重返考场。离开考场后须到指定教室休息,待考试结束后才能离场。考生随身物品待考试结束后,返回考场自取。考试结束后,考生不能将试卷、答题卡等带离考场。
(九)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对学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辅导员要做好考前思想动员工作,凡违规违纪者,将按《桂林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桂院政学工〔2025〕139号)严肃处理。
(十)加大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的查处力度,考场内外配备身份证阅读器、金属探测仪、无线隐形耳机探测器、无线信号屏蔽器等高科技设备进行真伪识别、巡视监听、探测,屏蔽信息信号,切实防范和制止各种形式的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
(十一)考试全程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场内装有高清摄像头,并进行全程录像。请考生务必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考试,拒绝作弊。
(十二)考务人员、监考员一律不得将包、手机、照相、摄像、扫描和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务办和考场。考试全过程及考试结束均不得擅自发布与考试有关的信息或内容。
(十三)凡监考员在考点内携带、使用通讯、摄影等电子工具;领取试卷后未按规定路线直达考场等均按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请各位监考员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做与监考无关之事。
(十四)考试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置。考试过程中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经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考场考试。症状严重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三、纪律监督
为做好考试监督工作,保障考生权益,在考试过程中,如有违规违纪、师德师风问题,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反映问题的渠道:电话0773-3690766,邮箱glxyjjjc@glc.edu.cn,或直接到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知善楼8209室)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