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与社会合作处/继续教育学院在校党委、校行政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发展目标,提升科研服务的精细化水平和管理效能,推进学校研究机构和科研创新平台建设与发展,协调校内各级科研机构开展社会服务工作,以科研推动学科建设发展,支撑人才培养,促进学校内涵建设。结合学校服务育人工作要求,做好科研育人相关工作。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制定全校科研发展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科研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横向项目管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工作。
三、负责学科建设组织管理和各级科研平台申报、管理。
四、负责监督科研计划、合同的实施及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组织开展课题进度和执行情况检查。
五、负责科研成果鉴定、登记和奖励申报工作。
六、负责组织知识产权的申请、管理与保护工作。
七、负责校内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工作。
八、负责全校教职工科研工作量的考核与认定工作。
九、负责科研数据的统计、上报和保密工作,科研资料的汇总与归档工作。
十、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开展各类社会合作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学校各二级单位各类对外合作项目(包括培训项目)的审核、报批。
十二、统筹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拟订继续教育发展规划;负责继续教育学历教育的专业申报、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咨询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校外教学点建设;负责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的注册、学(考)籍管理、教学管理、课程考试、成绩管理、毕业资格审核、学位资格审核、质量监控等工作;开发各类非学历培训项目并组织实施以及过程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组织开展漓江文化研究院的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开展学校对口支援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开展学校乡村振兴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实施《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学报》(筹)申请创办工作。
十七、负责归口管理领域的质量标准与工作规范,压实质量保障体系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
十八、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